妻肚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的孩子
了解新任妻事先,曾经有过1年的短结过婚,妻子在产后后,认识1个承包人,就随另一方远走他乡了,小孩由我妈妈照顾。
后来,妻子被承包人甩了,并向我提起复婚,为了我,我也愿意复婚,但妻子关于复婚竟然提起无理标准:1)给她买三金(金链子、黄金手镯、金耳环);2)买一辆车子;3)买一套单元房(如果你住的是小院房,爸爸50多岁病故,偌大的房子就我与母亲定居,感觉没必要买单元房,也说不定妻子是不想和我妈住一起,才有这样的请求)。
我当时的心情:前妻压根就不是要和你想要有个家,只是想暗地里捞点钱。
面对妻子蛮不讲理的复婚条件,我生态沒有考虑考虑,因此,复婚之事泡汤。
后经亲朋好友介紹,了解了新任妻。
现任妻美貌、有平稳工做,和现任妻举行婚礼时,她早已31岁。据亲戚介紹,她在了解我以前,有过每段长达八年事隔的铁人三项爱恋,且和男友长期分居两地。
最后,由于工做不可以处理到‘同一座地市’,恋情也随之泡汤。
这件事对妻打击非常大。也或许她太期盼离婚了,所以,仓促的挑选了不一定优秀的我。
事实上,妻并没有忘记她男朋友,因为妻曾以公出为由,去和她男朋友约会,被我戳破两次。
更残酷的一件事是,妻如今已经有身孕七个月,她终极难熬良心的煎熬,向我讲过真相:她肚里的孩子是她和前男友的‘种’。
我已经遭受了一次不成功婚姻,面对2手离婚的叛变,难道我必须再度离婚?
回复:先说你妻和她前男友的事儿:
他们恋情8年,期间贯穿‘公务员调动’的问题,肯定纠缠很多次,最后决定绝情分手,并非‘爱’没了,而是你妻看不到和那男举行婚礼的‘希望’且自己也早已31岁了,于是,分手只是无奈的决定。
有些感情就这样,虽然分手之后,心里却仍然牵挂着另一方,于是,这种感情形式称为:有缘无份。
再来说你妻和你的事情:
你们中间没有真爱情,或者说她压根就没爱你,在这段离婚里只是你违约方的努力。
有些人在爱情面前就爱犯浑,本来知道和另外的人不容易有婚姻的结论,却依然招架不住,并为另一方做一些胡涂的事,你妻怀上她男朋友的孩子,绝对是犯贱。
最终,你对你妻的好,让她良心不安,于是,她自觉的对你说出了实情。
她的目的很明确:期望你能接纳她和她前男友的孩子,并从此陪你想要有个家。
于是,另外难题出现了:一个人,真的能接纳这样的真实吗?
答曰:如果你将离婚继续,这件事将会成为你心中说不出的痛。
人生,只必须邂逅1个对的人,其余的人也只有日常生活不久瞬间的回忆。
成人,需要给自己所做的任何事物接受现实,你妻的代价:被你抛下,她前男友也未必娶她。
所以,给出的建议就俩字:离婚。